为加强俄语人才的培养,推动我系的俄语教学,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划拨给我系一定数量的互换奖学金赴俄留学名额,我系在学校支持下和部分俄罗斯院校有互换学生的协议,部分同学也可通过参加全国高校俄语大赛获得留学资格。为做好出国人员的选拔工作,特作以下规定: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名额
1) 获得人事处出国派遣科转交的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函件,组织考试或由班导师及精读课老师根据专业课考试和平时学习成绩提供候选名单,由辅导员提供各学期获得奖学金学生名单。
2) 由主管教学副主任形成按专业课成绩排名(主要依据是精读课成绩,但参考其它专业课成绩和课堂表现)的候选名单→和总支、学生辅导员协调名单并知会办导师,确定1:1.2的名单(比例视情况可以扩大)
3) 主管教学副主任了解候选人的意见,如在规定时间内放弃则顺延,如在报名截止后放弃俄语系通过出国派遣课联络留基委挽救名额,如不果,则导致名额损失,候选人在后续选派中丧失优先权
4) 形成最终名单,报外事处、人事处和教务处→学生办理手续(如不涉及特事特办情形,学生办理手续一般不占用上课时间,如发生冲突,必须履行请假手续。除出具必要的证明外,俄语系不具体指导手续的办理,学生应关注留基委的网站并仔细阅读下发的有关文件,可请教办理过手续的学长并使用前几届学生办理手续所形成的标准文本,遇特殊情况可联络出国派遣科和留基委)。
2. 俄语系国际交流名额
1) 如有校际交流名额,四月初张贴报名通知,接受报名
2) 四月中旬安排考试(笔试),如有必要,增加口试(笔试优胜者有资格进入口试)→根据考试结果确定候选人名单,在与总支、学生辅导员、班导师协商后确定最终候选人
3) 候选人办理护照,获得护照复印件后对外联系
4) 收到俄方倒签证后,学生凭倒签证和校际交流协议办理签证
5) 学生办理确定行程、办理机票并告知抵俄时间和航班号,我系传真告知俄方抵达时间并请求安排接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