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会作为全系同学的核心组织,为适应新时期的工作要求,加强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严肃组织纪律性,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使学生会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现依据《俄语系学生奖学金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该考核制度。
基本原则:
1. 干部加分每学期末评定:干事加分由所在部门部长评定,部长加分由主席团评定。
2. 干事加分在0分——0.9分之间,基础分0.6,根据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可上下浮动。
3. 部长加分在0分——1.5分之间,基础分1,根据工作态度、团队领导能力、创新性与活跃度、对学生会活动的贡献等具体评定;副部长加分在0分——1.4分之间,基础分0.9,根据工作态度、与部长的合作等具体评定。
考核细则:
1. 学生会干事每月需填写干事个人成长档案并于月末交至部长处,成长手册内需填写确定的且有结果的工作内容,由部长给出每个月的工作分数评价。该档案将成为期末工作总结的参考内容之一。
2. 学生会例会无故缺席达三次以上者,扣除干部加分0.2,若事先向主席团或部长请假经批准后可不扣分。与会者需按时到会,不可早退。迟到15分钟以上者记做无故缺席。事后请假无效。
3. 对本职工作、部门任务,未完成者,第一次为学生会内部批评,第二次干部加分降0.1分。
4. 对主席团安排的任务没有按时完成及没有按时上交要求的书面材料者,视情况给予学生内部批评或降低学生干部加分。
5. 无故不服从部长、主席团分配的任务,由部长、主席团决定扣除部分干部加分。
6. 若未满一学年,中途退出(除身体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外)学生会,则取消学生会干部加分,并在德育基础分中扣除2分。
2015年10月15日